為積極服務“雙碳戰略”、助力大氣氨污染防治,支撐構建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體系,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生態環境監測儀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以下簡稱質檢中心)根據生態環境部《深化碳監測評估試點工作方案》、《關于推進實施水泥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關于推進實施焦化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等政策文件精神,在深入調研國內外相關儀器技術現狀、儀器
標準和市場應用情況,并在重點城市、重點行業(鋼鐵、水泥、焦化、垃圾焚燒)充分開展儀器性能指標驗證測試的基礎上,編制了以下四項作業指導書:
① 《環境空氣溫室氣體(CO2、CH4和N2O)連續自動監測系統檢測作業指導書》(CNEMC-03-ZJZX-027-2024);
② 《固定污染源廢氣(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檢測作業指導書》(CNEMC-03-ZJZX-028-2024);
③ 《固定污染源廢氣(甲烷和氧化亞氮)便攜式
測量儀檢測作業指導書》(CNEMC-03-ZJZX-030-2024);
④ 《固定污染源廢氣氨(NH3)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檢測作業指導書》(CNEMC-03-ZJZX-029-2024)。
2023年12月,質檢中心以線上視頻會議的形式組織召開了上述四項作業指導書的專家評審會。來自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等單位的資深專家以及近30家國內外相關儀器生產企業的代表參加了會議。專家組經過質詢和討論,一致認為四項作業指導書的發布實施能夠有效規范環境空氣溫室氣體(CO2、CH4、N2O)連續自動監測系統、固定污染源廢氣(CH4、N2O)排放連續監測系統、固定污染源廢氣氨(NH3)排放連續監測系統、固定污染源廢氣(CH4、N2O)便攜式測量儀的性能質量,有力支撐生態環境管理需求,四項作業指導書可以作為開展相關儀器適用性檢測的技術依據。
目前,作業指導書已正式發布實施。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質檢中心擬于2024年4月11日啟動該四種儀器的適用性檢測工作,具體檢測要求、檢測內容、檢測方式、申報通道及有關注意事項可登錄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在儀器檢測申報系統(http://114.251.10.192:9002/)“通知公告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