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惠州供電局提出,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惠州供電局、惠州市電機工程學會等單位負責起草的《計及海量分布式新能源的地區發電智能預測技術導則》團體標準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的編制,根據《惠州市電機工程學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為保證標準的科學性、嚴謹性和適用性,現公開征求意見。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本文件起草單位: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惠州供電局,惠州市電機工程學會。
本文件規定了計及海量分布式新能源接入地區的分布式光伏發電功率預測的基本技術方法。本文件適用于海量分布式新能源接入場景下的分布式光伏電站日前發電功率預測,以及相應產品的設計、研發、檢測及運行。
數據要求:
分布式光伏發電功率預測使用的數據應包括分布式光伏電站的功率數據、環境監測站數據、數值天氣預報、光伏電站裝機容量及其地理位置信息等。具體內容包括:
a) 分布式光伏電站的歷史運行數據應不少于1年,功率數據的時間分辨率應為15分鐘;
b) 分布式光伏電站裝機容量及其地理位置信息;
c) 分布式中壓光伏電站氣象環境監測設備應部署在分布式中壓光伏電站廠區內,周圍空曠無遮擋,且不影響光伏組件,監測信息至少應包括總輻射、直接輻射、散射輻射、組件溫度、環境溫度以及風速、濕度等信息,數據的測量時間分辨率應不小于15分鐘;
d) 分布式低壓光伏電站氣象環境檢測設備應部署在各個分布式低壓光伏電站聚類簇質心的位置,周圍空曠無遮擋,且不影響光伏組件,監測信息至少應包括總輻射、直接輻射、散射輻射、組件溫度、環境溫度以及風速、濕度等信息,數據的測量時間分辨率宜不小于 15 分鐘;
e) 數值天氣預報數據的時間分辨率宜為15分鐘,應至少包括短波輻射、溫度、濕度、風速等參數。
數據預處理:
分布式光伏發電功率預測使用的數據需進行數據處理。具體包括:
a) 數據應進行數據清洗,清洗后的數據應篩選大部分異常值;
b) 清洗后的數據應進行數據填補,填補后的數據無空值與負值;
c) 光伏發電數據應進行歸一化或標準化處理,處理后的數據間應不存在不同尺度和幅度之間的差異等問題;
發電智能預測:
分布式光伏發電功率預測應具備以下功能:
a) 應能覆蓋整個調度管轄區域內所有分布式光伏電站;
b) 短期光伏功率預測結果為整域分布式光伏電站出力功率總量且時間分辨率應為 15 分鐘;
c) 短期預測應為次日 96 點有功功率曲線,并具備預測從次日 0 時起至 72 小時有功功率曲線的能力;
d) 短期功率預測應能手動設置預測的啟動時間及次數;
e) 應能支持對預測結果的人工修正,并設置響應的權限管理;
f) 能夠對預測曲線進行誤差統計,估算一定置信度的誤差范圍。
數據統計:
應對歷史出力數據進行統計,主要功能為:
a) 能對分布式低壓光伏電站進行聚類處理;
b) 能對歷史功率數據進行統計,內容應包括數據完整性統計、頻率分布統計、變化率統計等;
c) 應能對歷史輻射數據、歷史測風數據、數值天氣預報數據進行統計,內容包括完整性統計、風速頻率分布統計、風向頻率統計、輻射分布統計等;
d) 應能對新能源電場運行參數進行統計,內容包括發電功率、有效發電時間、電站實際投入容量、最大出力及其發生時間、利用小時數及平均負荷率等。
2.相關性檢驗
相關性檢驗應滿足以下要求:
a) 能對歷史功率數據,輻射數據和數值天氣預報數據進行相關性檢驗;
b) 能對相鄰光伏電站的功率數據進行相關性檢驗,對異常數據進行標識。
3.誤差統計
誤差統計應滿足以下要求:
a) 應能對任意時段的預測結果進行誤差統計;
b) 應能對各新能源電場上報的預測曲線進行誤差統計;
c) 誤差統計指標至少應包括均方根誤差、平均絕對誤差、最大預測誤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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