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儀表網 行業標準】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法律法規和《關于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規范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調查與觀測工作,現批準《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調查與觀測技術規范》為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并予發布。本標準自2023年11月1日起實施。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關于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規范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調查與觀測工作,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調查與觀測的指標、技術要求和方法。本標準適用于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調查與觀測。
遙感監測技術方法:
1.基于衛星遙感的生態系統類型及人為活動干擾信息提取
利用衛星遙感影像開展生態系統基本狀況和人為活動干擾信息提取。建立生態系統分類解譯標志或分類規則集,采用人機交互方式或自動識別方法,提取自然保護地的生態系統類型及其面積、人為活動類型及其面積等方面的信息。生態系統信息提取主要采用16m分辨率的遙感數據,對于一些特殊區域采用優于5m分辨率的遙感數據,人為活動干擾信息提取主要采用優于2m分辨率的遙感數據。具體方法參見附錄 B。
2.基于衛星遙感的生態系統狀況關鍵參數定量反演
綜合利用地面觀測獲取的波譜數據、衛星遙感數據和野外調查數據,建立生態系統狀況關鍵參數反演模型,對自然保護地生態系統的植被狀況、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等指標開展周期性觀測。主要采用250m分辨率的遙感數據,對于一些特殊區域采用優于30m分辨率的遙感數據。具體方法參見附錄 B。
3.基于航空遙感的特定生態環境目標精細化提取
基于無人機、飛艇等航空遙感平臺,運用高光譜、熱紅外等
傳感器,對自然保護地特定生態環境目標進行精細化提取。
生態系統類型實地調查:
1.實地調查內容
實地調查內容包括:a)定位信息,主要包括調查點的經度、緯度和高程等,用定位工具獲得;b)自然地理因素,即影響生態系統生長發育的自然地理因素,包括地形、地貌、氣候、植被、水源等因素;c)生態系統類型,包括一、二級各生態系統類型。
2.實地調查方法
根據生態系統結構、景觀格局特征、核查區域地理復雜程度等,選擇簡單隨機抽樣、分層抽樣或系統抽樣方法布設樣點,具體抽樣方法可參照 HJ 1166 執行。然后對樣點進行實地調查,獲取生態系統類型和相關自然地理特征信息。
3.抽樣要求
抽樣要求如下:a)按照不低于自然保護地生態系統遙感解譯斑塊總數的 5%比例進行抽樣,同時抽樣時需要結合各類型生態系統分布、區域自然地帶性、交通可達性等多方面情況進行綜合分層抽樣布設樣點和樣線;b)在實地調查中,針對三種難以到達的點(無人區,如沙漠、青藏高原無人區;難以到達的樣點,如濕地、深山老林、雪山等;不可預見的斷路、地震等影響)可以進行適當調整。調整原則為調整樣點以接近原調查點位置、類型相當地塊布設;調整調查點數量嚴格控制在20%以內。
影像數據質量控制:
影像基礎、影像預處理與影像成果質量控制要求如下:
a)影像基礎質量
1)云雪要求。除常年積雪地區,一般要求觀測范圍內影像的平均云量、雪量小于 10%。受人為干擾影響小、地表景觀不易發生變化的區域,可適當放寬;
2)時相選擇。影像時相應滿足具體指標提取的要求;
3)信息直觀效果。目標地物的大小、形狀、陰影、色調、紋理等解譯標志信息突出、明顯;
4)影像重疊率。相鄰影像之間的重疊率在4%以上,云量較多、數據質量較差等特殊情況下不少于2%;
5)數據資料完備性。包括數字影像數據、遙感傳感器參數(遙感傳感器類型、掃描帶寬、空間分辨率、光譜分辨率以及其他特征參數)、遙感數據獲取時的參數(太陽高度角、軌道高度、太陽傾角等)等。
b)影像預處理質量
1)輻射校正。影像輻射校正精度達到85%以上,光譜信息豐富,目標物清晰可見;
2)幾何糾正。對于平原和丘陵、山地,中分辨率和中高分辨率影像控制點殘差應分別≤1 倍、≤2 倍影像分辨率;高分辨率影像控制點殘差應分別≤1倍、≤3倍影像分辨率;
3)影像配準。配準精度要求平原≤0.5倍影像分辨率,山區≤1倍影像分辨率;
4)影像鑲嵌。影像鑲嵌以前接邊誤差<1倍影像分辨率,鑲嵌后影像要求清晰、色彩均勻;
5) 影像融合。融合結果影像要求目視無重影、無模糊及光譜失真現象,邊界清晰、無明顯錯位,能夠反映細部特征。
c)影像成果質量
1)數學基礎。平面坐標系為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投影方式以高斯-克里格投影為主,1:100萬比例尺遙感影像圖采用正軸等角圓錐投影;高程基準采用1985國家高程基準;
2)校正精度。對于平原和丘陵、山地,中分辨率影像校正精度分別≤2倍、≤3倍影像分辨率;中高分辨率影像校正精度分別≤2倍、≤5倍影像分辨率;高分辨率影像校正精度分別≤2倍、≤10倍影像分辨率;
3)數據完整性。遙感數據名稱、格式、內容等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