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城市燃氣協會批準發布《超聲波智能燃氣表》團體標準,實施日期2023年7月3日。
超聲波智能燃氣表主要由殼體、燃氣通道、超聲波換能器、顯示器、電路板(包含存儲器、光學接口、通信模組)、電池和控制閥等部件組成,實現氣體流量計量、預付費結算、閥門控制、本地及遠程數據通信和流量分析等功能,計量與智能部分電路供電宜獨立供電。
超聲波在燃氣介質中順流方向和逆流方向的時間差與燃氣的平均流速成正比,通過計算超聲波的傳播時間差與傳播距離的關系計算得到燃氣流速,由流速與聲道在燃氣表管道截面積的乘積即可獲得到燃氣的流量。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本文件規定了超聲波智能燃氣表的工作條件、技術要求、功能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運輸和貯存等。
本文件適用于最大工作壓力不超過50kPa、最大流量不超過160m3/h、準確度等級為1.0級和1.5級的燃氣表。注:除非另有說明,本文件所提到的壓力都是指相對大氣壓的壓力(表壓力)。
流量范圍:
燃氣表的最大流量值、最小流量上限值、分界流量、始動流量最大值及過載流量應符合表2的規定。
燃氣表的最小流量值和分界流量值可以比表2所列的最小流量上限值和分界流上限值小,但是該值應是表中某個值,或是某個值的十進位約數值。
最大工作壓力:
制造商應聲明燃氣表的最大工作壓力(各性能指標符合標準要求),此數值工作壓力應標示在銘牌上。
溫度范圍:
燃氣表的最小工作環境溫度范圍為-10℃~+40℃,且適應工作介質溫度變化范圍應不小于40K,最小貯存溫度范圍為-20℃~+60℃。工作介質溫度范圍不應超出工作環境溫度范圍。
制造商應聲明工作介質溫度范圍及工作環境溫度范圍。
制造商可聲明更寬的工作環境溫度范圍,從-10℃、-25℃或-40℃到+40℃、+55℃或+70℃,或更寬的貯存溫度范圍。燃氣表應符合所聲明溫度范圍的相應要求。
如果制造商聲明燃氣表能耐高環境溫度,則燃氣表應符合耐高環境溫度試驗要求,并應有相應的標記。
除非另有規定,本文件中所有試驗溫度應在規定溫度的±2℃內。
電磁兼容:
1.磁場抗擾度
為適應在較為復雜的工況下使用,燃氣表在受到磁近場干擾時,計量性能應符合以下要求:
——流量q 等于零時,燃氣表的累積量顯示內容不應變化;
——流量為qmax時,燃氣表的示值誤差不應超出表3規定的初始MPE的3倍;
——燃氣表受干擾情況下,應有報警提示。
2.電場抗擾度
為防止高能量電近場對燃氣表計量性能產生干擾,燃氣表在受到電近場干擾時,計量性能應符合以下要求:
——流量q 等于零時,燃氣表的累積量顯示內容不應變化;
——流量為qmax時,燃氣表的示值誤差不應超出表3規定的初始MPE的3倍;
——燃氣表受干擾情況下,應有報警提示。
3.機械波噪聲抗擾度
燃氣表超聲換能器應能抵抗外界機械波噪聲干擾,計量性能應符合以下要求:
——流量q 等于零時,燃氣表的累積量顯示內容不應變化;
——流量為qmax時,燃氣表的示值誤差不應超出表3規定的初始MPE的3倍;
——燃氣表受干擾情況下,應有報警提示。
流量分析功能:
1.總則
燃氣表應具有通過分析瞬時流量及流量持續時間等信息,分辨小流量、大流量、恒流量等狀態,并通過顯示器進行相應提示。燃氣表具有遠程通信功能時,應將分析結果即時上傳管理平臺。
2.小流量分析
燃氣表應具有長時間小流量分析功能,當長時間小流量持續出現(一般小于20L/h,持續5h以上)時,燃氣表應在液晶屏上顯示。燃氣表具有遠程通信功能時,應將狀態即時上傳管理平臺。
3.大流量分析
燃氣表應具有大流量分析功能,當流量大于設定值(一般1.2qmax,)時,持續時間大于設定時間(一般為120s),燃氣表應立即在液晶屏上顯示,為了保護燃氣表的計量性能,應切斷控制閥。燃氣表具有遠程通信功能時,應將狀態即時上傳管理平臺。
4.恒流量超時分析
燃氣表應具有恒流量超時分析功能,當長時間恒流量(在設定流量波動范圍內、持續時間超過設定時間)出現,燃氣表應立即在液晶屏上顯示。燃氣表具有遠程通信功能時,應將狀態即時上傳管理平臺。
5.長期未使用切斷功能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為了保護燃氣表的計量性能,當燃氣表在設定的時間(最長30d)內未檢測到流量,應切斷控制閥。燃氣表具有遠程通信功能時,應向管理平臺上報報警信息和控制閥狀態信息,關閥后可以通過燃氣表按鈕打開控制閥。
型式檢驗: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燃氣表新產品定型時;
——正式生產后如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產品停產一年以上,再恢復生產時;
——國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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