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 TC288(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應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東北大學 、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 、天津理工大學 、中鋼集團武漢安全環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單位起草的國家標準計劃《堆積粉塵自燃溫度測定方法》征求意見稿發布,并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2023年4月28日。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參考GB 15577 粉塵防爆安全規程;GB 25285.1 爆炸性環境 爆炸預防和防護 第1部分:基本原則和方法;GB/T 15604 粉塵防爆術語等文件編制。
本文件給出了可燃粉塵或細小顆粒狀物質自燃溫度的堆積體積量法測定方法。本文件不適用于內部通風狀態下粉塵層或散裝固體的引燃,如流化床干燥等。本文件不適用于火炸藥、煙花爆竹、發火物質及其它不需要助燃氣體能自身發生著火或爆炸的粉塵。
試驗原理:
將可燃性粉塵放置在已預熱的烘箱內進行引燃,確定選定體積量的堆積粉塵不被引燃的最高溫度。(注:本方法適用于體積表面積比率對數與自燃溫度倒數呈線性關系的粉塵。)
試驗裝置:
試驗裝置包括試樣容器、烘箱、測溫及數據采集系統等。
試樣容器。1.試樣容器由不銹鋼絲網構成,上部開口。絲網空隙大小應保證粉塵不會掉落,也不能阻礙箱體內的氧氣進入試樣內部。宜使用長徑比為1的圓柱體。2.試樣容器容積按10mL 的整數倍確定,最大試樣容器容積不應小于1L,試樣容器數量不少于4個。若粉塵量較少,可采用容積小的試樣容器,但必須保證選取容器系列至少以2倍的容積遞增。
烘箱。1.烘箱內壁為不銹鋼材質,內壁和外殼之間設有保溫層,能夠實現恒溫、程序升溫兩種方式,其可控溫度范圍為室溫至 300 ℃,控溫精度為±1%,可通過設定參數,對氣體流量、控溫方式及濕度等條件進行控制。2.烘箱底部應設有空氣入口,頂部有空氣出口。烘箱內容積不應小于120L,確保內腔可以放入,且可以方便布置
熱電偶等部件。
測溫計數據采集系統。1.測量試樣和烘箱溫度的熱電偶應采用精度不低于II級,外徑不大于1mm的熱電偶。2.數據采集系統應實時采集測試試樣幾何中心溫度和試樣所處烘箱的內部溫度。
測定試樣預處理:
1.選取粉塵試樣,記錄試樣狀態特征,測定試驗堆積粉塵的密度、濕度等。
2.測定粉塵若需進行研磨或過篩,宜采用250μm 過篩,并經50 ℃恒溫干燥處理。應在報告中記錄所有制備信息,至少應包含試樣粒度及分布。
結果判定:
出現下列任何一種狀態,即可判定發生自燃現象:a) 試樣中心溫度至少高于烘箱溫度 60℃;b) 試樣中心溫度出現拐點,且高于烘箱溫度;c) 觀察試樣表面產生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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