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正式發布《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這份由生態環境部會同發改委、工信部、交通運輸部等14個部門聯合印發的重磅文件,強調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貨車污染治理三個標志性戰役,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持續改善空氣質量。
《行動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氣基本消除;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取得積極成效,臭氧濃度增長趨勢得到有效遏制;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水平顯著提高,移動源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明顯下降。
隨著“雙碳”目標的提出,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大氣治理是“十四五”時期環保產業重要發展領域之一,其關鍵是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以及溫室氣體協同減排。
目前,我國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的排放量尚處于高位。“十四五”期間,VOCs已經取代二氧化硫成為大氣環境質量的約束性指標之一,我國大氣污染防控的重點已經轉移到PM2.5和臭氧污染的協同控制上。
VOCs(揮發性有機物)是指在常溫常壓下具有較高蒸汽壓、易揮發的有機化合物的統稱。甲醛、苯系物、烴類化合物均為揮發性有機物,主要來源于石化、化工、汽車制造、印刷、家具、電子等生產或使用油漆、涂料和溶劑的工業企業。
當VOCs排放進入大氣環境后,會通過化學反應產生PM2.5和臭氧,是造成大氣污染的重要污染物。近些年隨著臭氧污染日趨凸顯,城市群區域VOCs管控壓力增大,現有的污染源管理體系難以滿足VOCs減排的需要,亟須針對VOCs排放特點構建管控技術體系,落實VOCs精細化管控。
為應對近年來夏季臭氧污染的嚴峻形勢,生態環境部先后派出多批次工作組對各重點區域、重點城市的治理工作進行幫扶指導。《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關于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落實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全面加強VOCs綜合治理,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堅持長期治理和短期攻堅相銜接,堅持精準施策和科學管控相結合。
VOCs治理,監測先行。VOCs監測分為兩種,一種是有組織的廢氣的監測,一種是無組織的廢氣的監測。目前,不少工業園區重點排污企業安裝了VOCs在線監控設備,實現了24小時有效監控。有些工業園區還實施了VOCs走航監測,可識別區內VOCs的高值區域、點位,從而進行精準執法、精準治污。
相比傳統大氣污染治理集中在火電、石化等大化工、大能源領域,VOCs 種類繁多、排放行業多、排放源分散以及治理技術相對復雜的特點,恰恰是其未來巨大市場空間的保證。
在近日舉辦的第十一屆全國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減排與控制會議上,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黨委書記、會長郭承站介紹,我國的VOCs治理工作起步較晚,但由于有巨大的市場需求,VOCs治理產業近十年來得到了快速發展。
全國從事VOCs治理、檢測、技術服務、運維服務的企業數量大幅增加,企業規模不斷壯大,行業總產值預計接近千億元,成為近年來大氣污染治理領域發展最快、產值最高的一個行業。
政策導向的明朗使得VOCs監測成為環境監測行業新的增長點。但VOCs污染防治,只有通過
標準嚴格、監管到位以及經濟激勵多種手段結合,才能給企業以壓力和動力,帶動其積極性,真正推動VOCs市場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