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標準計劃《海洋儀器環境試驗方法 第16部分:海水腐蝕試驗》編制完成并征求意見,時間截止到12月7日,主要起草單位是國家海洋標準計量中心。
海洋儀器環境試驗是考察海洋儀器產品環境適應性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海洋儀器產品質量的基礎技術工作。為了保障國產海洋儀器在研制、生產、貯存和使用過程中有序開展試驗工作,我國已經建立了海洋儀器環境試驗系列國家標準體系。
在該體系標準中,包含了氣候類、機械類和腐蝕老化類試驗方法,旨在滿足我國各類海洋儀器的環境適應性試驗需求。GB/T 32065《海洋儀器環境試驗方法》擬由19個部分組成。
本文件是GB/T 32065《海洋儀器環境試驗方法》的第16部分。GB/T 32065已經發布了以下部分:――第1部分:總則;――第2部分:低溫試驗;――第3部分:低溫貯存試驗;――第4部分:高溫試驗;――第5部分:高溫貯存試驗;――第6部分:恒定濕熱試驗;――第7部分:交變濕熱試驗;――第8部分:溫度變化試驗;――第9部分:長霉試驗;――第10部分:鹽霧試驗;――第11部分:沖擊與碰撞試驗;――第14部分:振動試驗;――第15部分:水壓試驗;――第19部分:浸漬試驗。
隨著我國海洋開發事業的發展,海洋儀器種類越來越多。許多海洋儀器在其壽命期大部分時間是位于強腐蝕性的海水環境中。海水是自然界中最大量且有較強腐蝕性的天然電解質溶液。海水腐蝕會對海洋儀器整機或組件產生電性能、機械性能或其他性能方面的影響。
為滿足海洋儀器生產、研發、使用及質控對環境適應性和可靠性的要求,體現我國海洋儀器實際的技術水平,為今后我國海洋儀器環境試驗的規范化,促進海洋儀器產品的產業化和國際化,制定符合海洋儀器發展需要的海水腐蝕試驗標準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件規定了海洋儀器海水腐蝕試驗的試驗要求、試驗過程、最后檢測和相關信息等要求。本文件適用于評定海洋儀器及組件抗海水腐蝕的能力和海水腐蝕對海洋儀器及組件性能功能的影響。
試驗開始前和結束后,按試驗雙方的約定對試驗樣品進行外觀檢查、電氣性能、機械性能以及其他性能檢測,并將檢測數據記錄到試驗樣品檢測數據記錄表(見附錄B)。
首先按照使用狀態將試驗樣品放入試驗容器中,試驗樣品應低于試驗溶液液面至少2cm;試驗樣品不應與試驗容器的內壁接觸,可通過試驗支架支撐的方式進行固定。
待試驗樣品溫度達到試驗溫度并穩定后,開始計算試驗時間,試驗時間見4.2.4。試驗過程中如需更換溶液,每7d更換1次新的溶液,在此期間無需對樣品進行操作;試驗溶液更換完畢后,使試驗樣品和試驗溶液重新達到溫度穩定,并開始累積計算試驗時間。
試驗結束后,先用自來水輕輕洗滌試驗樣品(金屬保護層的試驗樣品除外),除去鹽分,再用蒸餾水沖洗,然后放在標準大氣條件下恢復1h~2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