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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下游】能源領域重大技術裝備是國之重器,事關綜合國力和能源安全。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是指國內率先實現重大技術突破、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尚未批量取得市場業績的能源領域關鍵技術裝備,包括前三臺(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設備、整機設備及核心部件、
控制系統、基礎材料、軟件系統等。
9月14日,國家能源局發出通知,將組織開展2022年度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報工作。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評定和評價工作由國家能源局組織實施,主要包括申報、委托第三方機構評審、公示、公告、示范及效果評價。
一、申報條件
申報項目應屬于國內率先實現重大技術突破、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尚未批量取得市場業績的能源領域關鍵技術裝備,包括前三臺(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設備、整機設備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統、基礎材料、軟件系統等。
申報方向重點聚焦先進可再生能源、新型電力系統、安全高效核電、化石能源綠色高效開發利用、新型儲能、抽水蓄能、氫能及其綜合利用、能源系統數字化智能化、節能和能效提升等領域。
二、申報程序
(一)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原則上由用戶企業牽頭聯合研制單位申報,尚未確定依托工程的技術裝備,由研制單位根據技術裝備突破情況申報,并按要求報送《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請報告》(詳見《評價辦法》所列附件,外網地址:http://www.nea.gov.cn/2022-08/30/c_1310657329.htm)。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能源主管部門、中央企業集團負責組織本地區、本企業的申報工作,確定推薦名單并進行公示后,統一報送國家能源局。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經核實處理后溝通一致的項目方可推薦。
(三)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推薦項目數量原則上不超過8個,各計劃單列市能源主管部門推薦項目數量原則上不超過3個,各中央企業集團推薦項目數量原則上不超過8個。中央企業集團申報項目需附依托工程所在地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支持申報函,不占屬地名額。符合以下情況的適當增加推薦名額:
1. 已出臺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研制和示范項目支持政策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集團增加3個推薦名額,相關支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資金、稅收、金融、保險、業績考核、示范項目燃料供應、發電并網、運行調度等。
2. 根據2021年度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評定結果,入選項目3個及以上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集團增加2個推薦名額。
3. 近期,國家能源局將組織開展前兩批次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后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動態調整后續相關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集團推薦名額。
要注意的是,相關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集團報送材料時,需附增加名額情況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
國家能源局要求有關單位高度重視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報工作,結合本地區、本企業實際,按照公正、公開、公平、透明的原則組織好申報和推薦工作。國家能源局將按照《評價辦法》組織評定并公布2022年度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項目名單。
能源領域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申報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企業基本情況介紹、研發及售后保障能力、技術裝備自主創新情況、技術裝備適用范圍、國內外技術裝備發展現狀及應用前景、主要技術規格參數和技術水平、運行安全風險評估、科技成果鑒定(或評價)材料、科技查新報告、自主知識產權證明等。對于尚未應用或應用時間少于半年的技術裝備可不提供科技成果鑒定(或評價)材料,由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權威機構出具的技術方案評審意見或產品檢測(測試)報告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