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安徽省計量科學研究院主要起草的《二硫化碳
氣體檢測儀校準規范》已完成意見征求和專家審定工作。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對擬發布的技術規范予以公示,并向社會征求意見,時間截止到8月18日。
該規范在參考了GB 12358-2006《作業場所環境氣體檢測報警儀通用技術要求》和GB/T 50493 -2019《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等文件的基礎上,結合國內二硫化碳氣體檢測儀的質量現狀制訂,該規范為首次發布。
二硫化碳氣體檢測儀是檢測二硫化碳氣體濃度的儀器,廣泛使用于石油、化工、紡織等行業,具有報警功能的檢測儀又稱為檢測報警器。檢測儀按使用方式可以分為固定式和便攜式,按采樣方式分為擴散式和吸入式。
檢測儀主要由檢測元件、放大電路、警報器、指示器等部件組成,檢測原理主要有電化學、熱導和光離子化(PID)等。本規范適用于測量范圍(0~2000)μmol/mol的二硫化碳氣體檢測儀(以下簡稱檢測儀)的校準。
檢測儀的最大示值誤差為±2μmol/mol或±10%(滿足其一即可),重復性不大于2%,響應時間不大于60s,具有報警功能的檢測儀,當顯示值大于報警設定值時,應有聲、光或振動報警。以上指標不做合格判定依據,僅供校準及測量不確定度評定時參考。
校準時,應滿足環境溫度(-10~40)℃、環境濕度不大于85%RH、周圍無干擾氣體等環境條件。校準用設備包括氣體標準物質、零點氣(稀釋氣)、秒表、流量控制器、減壓閥及氣體管路、校準罩等。
具體而言,二硫化碳氣體有證標準物質,相對擴展不確定度不大于3%,k=2。當采用氣體稀釋裝置時,稀釋后的標準氣體應滿足上述相對擴展不確定度要求;流量控制器的流量范圍不小于(0~1000)mL/min,準確度級別不低于4級;減壓閥及氣體管路應使用不與二硫化碳氣體發生反應或吸附的材質,如不銹鋼閥和聚四氟乙烯管路。
該規范的主要起草單位為安徽省計量科學研究院,參加起草單位有安徽宣城金宏化工有限公司、亳州市計量檢查測試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