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組織山東產研綠洲環境產業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單位起草的《有機污染土壤微波熱解析修復技術規范》團體標準已完成征求意見稿。根據《山東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的要求,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和建議。
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隱蔽性,人類往往意識不到其重要性,不處理而隨意傾倒和堆放的城市生活垃圾,工礦企業的廢水、廢氣、廢渣,農藥、化肥過度使用的殘留等,對土壤造成了越來越嚴重的污染和破壞,被污染的土壤所承載的有害物質具有潛在的風險性,嚴重危害人體的健康,破壞生態環境,并導致因土壤污染而引發的諸多食品安全問題,因此,對這些污染土壤實施治理和修復,已成為當下刻不容緩的事情。
有機污染土壤微波熱解析修復技術,是以微波替代化石燃料做為新的能源介質,革新了傳統土壤熱解析修復技術的加熱方式,與傳統加熱方式相比,微波具有加熱速度快、均勻加熱、節能高效、易于控制、能夠選擇性加熱并且安全無害,同時,只需用電、無需化石燃料、不引入二次污染、能耗低的特點,可解決傳統工藝高能耗、二次污染大、資源化處置水平低等問題。但是,目前國內相關行業內未有有機污染土壤微波熱解析修復技術相關專項技術規范,導致應用該技術進行修復有機污染土壤時難以做到科學有效的實施、嚴格控制處理效果,造成修復土壤的再利用存在一定的健康隱患,因此,有必要對這一技術進行全面梳理與分析總結,建立行之有效、科學合理、管控結合的處置技術規范。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l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則起草。參考GB 5959.6 電熱裝置的安全第六部分:工業微波加熱設備的安全規范;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11651 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 12348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4554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5630 消防安全標志設置要求;GB 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等文件編制而成。
本規范規定了有機污染土壤微波熱解析修復過程中微波熱解析的術語和定義、總體要求、預處理技 術要求、微波熱解析修復技術要求、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監測要求。本規范適用于修復受到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有機農藥類、石油烴類及多氯聯苯、多溴聯苯類等污染的土壤采用微波熱解析修復技術處理過程。
一般要求:
采用微波熱解析修復技術進行有機污染土壤修復前應收集以下資料: a)污染物類型、濃度分布及修復方量,并應依據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和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 的結果確定; b)土壤含水率、土壤質地等; c)區域氣候條件(氣溫、降雨量、風向、風速); d)地塊的水文地質條件(地層結構、地下水位); e)地塊用途(目前及未來規劃); f)臨水、臨電、熱源條件; g)修復后土壤的去向。
技術原理:
有機污染土壤微波熱解析修復技術是以連續化階梯式微波熱解析為核心,在控溫和控氧條件下,利 用微波能量,對有機污染土壤中有機污染物進行分解、炭化、揮發、分離,從而使有機污染土壤中有機 物不斷脫除出來,實現有機污染土壤減量化、無害化的處置。
設備規定:
a)微波熱解析修復設備宜采用可實現自動化連續運行控制的設備,設備選型與處理規模相匹配。
b)微波熱解析修復設備應具備耐高溫能力,并能在系統設計溫度條件下長期連續運行。
c)微波熱解析修復設備應配置微波屏蔽裝置或結構,并應配置具有自動報警功能的監測裝置,防 止微波泄漏對操作人員造成人身傷害。
d)微波熱解析修復設備應具備以下功能: ①應具有廢氣凈化系統,同時配備尾氣在線監測功能,尾氣排放應滿足 GB 16297 的要求。 ②具備自動化水平,一鍵開關機功能及自動報警功能。 ③設備集成化、模塊化,方便安裝與檢修。 ④設備防板結、耐腐蝕,可連續化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