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大氣十條”時代結束后的第一年,也是被稱為“大氣十條第二期”的《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實施的第一年。我國大氣污染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面臨巨大壓力:顆粒物仍是主要污染物,臭氧成為唯一濃度上升的污染物;除工業污染源外,機動車成為新的全國性污染源。
為實現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國家從技術、標準、政策、督查、科研等多方面全面發力,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并結合督查將這些措施貫徹到底。在此大環境下,對于儀器市場和第三方檢測市場來說,產品、管理和品牌在市場競爭中的優勢更加明顯,而價格、地域等因素在市場競爭中的優勢逐漸被削弱。
政策先行:多行業深化發展
政策名稱:《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
主要規定:大氣重點區域從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改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和汾渭平原;環境監測監控網絡從國控點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聯網,變為區縣站點全覆蓋且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數據互通,園區/港口設點;重點區域還需要開展降塵量、VOCs監測,建設大氣顆粒物組分網、大氣光化學監測網、大氣環境天地空大型立體綜合觀測網;VOCs排放企業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并安裝在線監控體系。建設機動車遙感監測系統。
影響:生態環境部配套了重點區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對區縣空氣站、超低排放CEMS、降塵量、VOCs監測、機動車遙感監測等規定了詳細的執行單位和執行時間。
機會:空氣站和超低排放CEMS廠商會有更多訂單;降塵量、在線VOCs監測儀、機動車遙感監測市場屬于新興市場,主流廠商還不明顯,如果能在重點區域內打響品牌,將對未來幾年全國市場的開拓起到良好示范作用;大氣顆粒物組分網、大氣光化學監測網、大氣環境天地空大型立體綜合監測網的建設應該在未來兩年內出現小爆發,尤其是光化學監測網。
政策名稱:《關于加強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監測工作的通知》
主要規定:對于固定污染源VOCs,主要包括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和工業園區監測監控;不同地區主管部門按照時間節點完成VOCs排污單位篩查工作,之后將VOCs監測工作納入“雙隨機”檢查,并定時匯報給生態環境部和中國環境監測總站。
影響:各污染源和工業園區紛紛建立自己的自行監測體系,環境主管部門開展“雙隨機”檢查監測。
機會:自行監測體系包括自動監測和手工監測,第三方檢測機構可為排污單位提供手工監測服務,儀器生產商可為排污單位、第三方檢測機構、環境主管部門提供在線監測儀器、實驗室分析儀器及采樣設備。
政策名稱:《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監督檢查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
主要規定:為保障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未來三年對監測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包括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含社會化監測機構、機動車檢驗機構)監測質量、排污單位自行監測質量、環境空氣和地表水自動監測質量開展監督檢查。
影響:河北和上海已經公布社會化監測機構檢查結果,全部機構存在或多或少的問題。西安市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案件、臨汾市國控環境空氣自動監測數據造假案也對行業有或多或少的警示作用。針對社會化監測機構,生態環境部聯合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關于加強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評審補充要求》。
機會:社會化監測機構和運維機構都存在數量多、規模小、能力參差不齊的現狀,此次督查可能會提高行業整體水平,也可能會出現“行業洗牌”的現象,行業規模集中度和管理水平出現提升,相應產品供應商(如LIMS)迎來新機會。
政策名稱:《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主要規定:除常規污染物之外,未來將溫室氣體(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納入排放管理體系;非道路移動機械(或發動機)生產企業應配備污染物排放檢測設備,新車需檢驗合格才能出廠(以前只需型式檢查);鼓勵油品生產企業在生產環節加入能辨別生產企業的微量物質示蹤劑。
影響:技術政策指出的是未來發展方向,因沒有強制性,一般先進企業和先進地區會首先執行,但具體執行情況未知。生態環境部制定了《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標準。
機會:先進企業和先進地區的示范效應會對未來市場產生很大影響,有技術實力和經濟實力的企業可以嘗試示范項目的開展,為未來市場的到來做好準備。
標準更新:更新和完善并行
更新標準清單:
HJ 818 -2018環境空氣氣態污染物(SO2、NO2、O3、CO)連續自動監測系統運行和質控技術規范
HJ 817-2018 環境空氣顆粒物(PM10和PM2.5)連續自動監測系統運行和質控技術規范
HJ 75-2017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
HJ 76-2017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主要內容:2018年更新的環境空氣和固定污染源廢氣的標準主要是運行維護以及技術規范,涉及的是市場量最大的兩大類儀器。
影響:這四項標準的更新基本不會帶來儀器市場量的增加,但是對于儀器要求以及運維要求提出了新變化,相關技術提供商都需要根據標準更新自己的產品。
VOCs新標準清單:
HJ 1010-2018 環境空氣 揮發性有機物 氣相色譜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 1011-2018環境空氣和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組分 便攜式傅里葉紅外監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 1012-2018環境空氣和廢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 便攜式監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 1013-2018 固定污染源廢氣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 1006-2018固定污染源廢氣 揮發性鹵代烴的測定 氣袋采樣-氣相色譜法
HJ 920-2017 環境空氣 無機有害氣體的應急監測 便攜式傅里葉紅外儀法
HJ 919-2017 環境空氣 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便攜式傅里葉紅外儀法
HJ 38-2017 固定污染源廢氣 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主要內容:在大氣新標準方面,2018年涉及最多的污染物是揮發性有機物,其中包括非甲烷總烴、揮發性有機物總量和組分,方法包括實驗室、便攜式和在線式,一系列標準的發布大大提高了VOCs檢測的標準化。
影響:VOCs檢測由于可用方法多,不同廠家的技術各有優劣,目前處于“百花齊放”階段,2018年大量新標準的涌現對VOCs檢測技術的“優勝劣汰”起到重要作用。目前,列入標準的主要是氣相色譜法和傅里葉紅外法,而氣質聯用法、質譜法、非分散紅外法、傳感器法等還暫未列入標準。
網格化新標準清單:
大氣PM2.5網格化監測點位布設技術指南(試行)
大氣PM2.5網格化監測技術要求和檢測方法技術指南(試行)
大氣PM2.5網格化監測系統質保質控與運行技術指南(試行)
大氣PM2.5網格化監測系統安裝和驗收技術指南(試行)
主要內容:國家層面首次出臺規范大氣網格化監測系統的技術文件,雖然僅針對PM2.5這一主要參數,且以技術指南而非標準的形式,但這也標志著,國家層面正式承認網格化監測系統在大氣污染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
影響:此標準的出臺給了大氣網格化監測系統主要用戶――地方政府更多信心,也促進了市場的規范和標準化。系統提供商有了更多機會,而重視設備、忽略系統開發的廠商生存更加艱難。
結語
2018年,中國經濟持續放緩,在國家控風險、去杠桿的整體思路下,股市一路走低,由于現金鏈緊張,環保行業的PPP也從炙手可熱到頻繁流標,很多環保企業選擇了“賣身”國企。受整體環境影響,雖然大氣監測市場保持了不錯的增長(國家政策推動),但大部分廠商采取了比較保守的經營策略,即努力發展主營業務,基本沒有出現收并購事件。
近幾年,隨著大氣監測市場的快速發展,頭部公司以高于行業平均水平的速度得到了極大擴張,但同時其公司管理水平也受到了嚴峻考驗。2018年,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在國控空氣站運維招標中,沒有選擇十億以上的大型上市公司,也沒有選擇小型公司,而選擇了七家營收在億元至十億元之間的中型公司??梢钥闯?,未來在大氣監測領域,大型公司憑借其市場和資金優勢得到持續發展的同時,中型公司憑借其技術實力和靈活性也會迅速發展,而小型公司如無技術特色其發展空間會被進一步壓縮。